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礼让行人
公共场所方面:不随地便溺、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等废弃物;开展广场舞、露天演唱等活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噪声值不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候服务时应当依次排队。
交通出行方面:驾驶时,不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经过人行横道时,应当礼让行人;不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内饮食;驾驶非机动车时不违反规定载人、载物。
居家生活方面:节约粮食、水、电力、燃油、天然气等资源,合理利用免费提供的公共资源;自觉减少废气、废水等各类污染物排放;有序停放车辆;不乱放杂物,不高空抛物、不侵占共同部位,不堵塞消防通道;遵守生活垃圾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位。
家庭成员方面: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赡养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
这些不文明行为将受到处罚,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实施。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处罚决定还将作为当事人个人信用信息予以记录。
杭州也鼓励各种文明行为。《条例》明确鼓励和支持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助残救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救人者再也无须“自证清白”——被救助人主张其损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或者主张救助人在救助过程中未尽合理限度注意义务加重其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举证责任。
其中,对无偿献血的个人,其本人和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在血液使用方面,依法获得优先、优惠待遇。
志愿者参加社会服务活动的,所在单位要给予支持;志愿者参加社会服务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有困难时可以申请优先获得志愿服务。
另外,今后,如果你获得市、区(县、市)级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将录入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加薪晋升等重要依据;并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的信用 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同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也会对本单位在文明行为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